发布时间:2023-08-20 18:14:58 | 29高考网
面对大学生找工作难的问题,现在有很多家长们选择学校看重的是就业率怎么样,新的一年又将到来,奋斗在高三的同学们时间显得十分紧张,很多同学选择心仪的学校时注重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力量或者校园环境怎么样,针对同学和家长们的这一诉求,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2018年贵州医科大学哪所学院校园环境不错呢?
一、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校园环境怎么样?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新校址坐落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贵阳市城在林中,四季常青,冬暖夏凉,气候宜人,人居舒适。2004年11月被国家林业部授予"森林之城",2007年又被授予"避暑之都"称号。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地处贵阳国际机场大道旁,青山绿水的龙洞堡鱼梁河畔,交通方便,风景秀丽。学院规划占地总面积1100余亩,现已建成的笋子林校区,占地面积492亩,是一个已具有办公、教学、学生学习、生活,开展文体活动等功能齐全的环境优美的校园。目前校舍房屋面积18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学大楼8栋共计建筑面积52980平方米,具有500平方米的学术报告厅1个,16个阶梯教室,30余间多媒体教室,200多间普通教室、100多间教研室、办公室、资料室。学生宿舍5栋22235平方米,运动场一万七千平方米,学生食堂面积七千多平方米,综合办公大楼一万五千平方米,综合图书大楼15100平方米。可满足10000名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需要,校园整洁美丽、仪器设备先进、人才实力雄厚。
二、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发展规划如何呢?
学院现有在校生五千多人,为办学达到八千人以上的规模,学院已制定了“2011—2015年发展规划”。在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为贵州经济社会建设,文化事业发展服务,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明确了学院五个方面的办学定位:即面向定位是立足贵州,大力培养适应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面向全国、着眼世界,开展国内外联合办学,培养各类人才;类型定位教学型大学,学习层次定位则以四年制、五年制本科教育为主,创造条件发展研究生教育,学习的目标定位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学科定位是以医为主,并且多元化进行发展。学院的办学原则是规模要适度、结构要合理、特色要鲜明、投入有保障;学院的办学理念为“文化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
怎么样?看完了上述的这些内容后,各位同学及尊敬的家长们对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学院是否有了更多的了解呢,如果同学们还有疑惑的话欢迎访问贵阳格尔卫校网,在线咨询老师为你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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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下文是贵州医科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17号)和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
第二章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中没有补考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原则上应达85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经学校核实有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名额分配
第七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将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名额,根据各院(系)学生人数及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管理水平进行分配。
第四章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由资助中心组织实施。
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并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资助金中的一项,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细则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上交《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表》。院(系)根据资助中心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评选,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学生意见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资助中心汇总。
第十一条资助中心对各院(系)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学生材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资助中心将评审结果及《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表》、《贵州省高等学校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公示材料、评审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第五章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经教育部审批并公告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汇入学生农行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第十三条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十四条发放工作结束,资助中心于每年12月底以前进行总结,将评选工作总结书面报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第十五条资助中心建立国家奖学金档案管理工作,将学生申请表、评审结果、资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十六条学校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不得变相提高或降低国家奖学金发放标准,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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