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科警校有哪些学校
专科警校:
一、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Nanjing Fores tpolice College),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直属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铁道警察学院(Railway Police College)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公安部与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共建的
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
29高考网
三、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公安学院(Shanghai Police College),位于中国上海,1949年6月建校,是上海唯一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的政法类本科高等院校,系本科层次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全国公安师资培训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上海基地、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教育训练上海基地、全国公安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学基地、全国
公安民警
心理训练上海实验中心、全国公安微课程研发中心、上海市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为全国公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
四、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警察学院位于
湖南省长沙市
,是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和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湖南基地。
五、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六、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七、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八、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九、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十、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邮编是多少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邮编为530028,该校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长湖路6号,是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获“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绿城南宁市,有长湖、仙葫、北海三个校区,占地面积共641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366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5000人次以上。有专任教师320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09人,其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3人、公安部教学名师1人、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1人、公安部视频资格专业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1人、广西公安科技专家41人,广西自治区政府特聘法律顾问1人、自治区反恐专家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
学校开设有
侦查学、
治安学、
刑事科学技术、
禁毒学、
交通管理工程和
社会工作等6个本科专业;有
警察指挥与战术、
法律事务、
法律文秘、
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安全保卫等12个专科专业。设有
禁毒研究中心、边境与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研究中心、东盟警务研究中心等9个紧贴行业的特色研究机构。
经过6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学校形成了“研、教、学、练、战、思”一体化特色鲜明的系统化、嵌入式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服务于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规范执法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已为广西培养输送了5万余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培训在职民警7万多人次,同时每年承办公安部外警培训班3期以上,被誉为“八桂警官的摇篮”。升格为本科院校以来,学校结合广西区位优势,努力向广西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民警培训基地、公安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基地、东南亚警务培训与交流中心等建设目标奋进,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先进、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规范化公安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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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54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长湖路6号,邮政编码:530023;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今年招收普通专科生1500名。招生专业有侦查、
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禁毒、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交通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法律事务、法律
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保卫。其中安全保卫专业为两年制,其他专业均为三年制。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录取批次:
(一)高职高专提前批:公安类专业、体育类安全保卫专业。
(二)高职高专普通批:普通类安全保卫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面向全区招收参加2013年高考的文、理、体育类考生。
报考普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报考公安类专业除了符合普通类考生条件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政审标准执行2006年公安部政治部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面试、体检地点: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长湖校区(南宁市长湖路6号);时间:暂定于7月初(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
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在符合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公安类各专业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我校提供的经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数据投档。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女生招生比例控制在15%以内。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普通类专业毋须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是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
监督电话:0771-5612492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长湖路6号;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12367、5610122(传真)
学校网址: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学校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学和特困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条学生毕业时颁发通过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注册的“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不符的,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