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报考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清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七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清华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清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三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对清华大学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其认定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只有在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清华大学接收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
但非第一高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
分数级差的确定原则为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清华大学的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在1-5分之间选取一定分数作为级差。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选拔候选人、艺术特长生、非通用语种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国防生和定向生。
当在各省(区、市)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国防生和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
学生经飞行学员招收选拔合格后,先进入军队飞行院校进行军政强化训练和筛选体验飞行,我校再择优遴选有飞行潜质的进入“飞行员班”学习。
“飞行员班”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其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6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
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先在清华学习3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学习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非通用语种、港澳台侨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
美术学院根据本章程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清华大学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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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招生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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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7年“全国优秀中学生数理科学体验营”报名通知
为了考察和选拔数学学科和物理学科的创新拔尖人才,让中学生走进大学校园近距离了解和感知学术研究,激发中学生的科研兴趣,选拔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清华大学数学系和物理系决定于2017年度10月13-16日在清华大学联合举办2017年度“全国优秀中学生数理科学体验营”。
一、报名资格:
在本年度全国高中数学联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或本年度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具有报名资格,其中入选省队的学生和综合成绩优异的学生优先入选。
二、报名申请:
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经所在中学核实加盖中学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扫描上传。
报名链接:http://xgmsszs.join-tsinghua.edu.cn/bz.wsbm_login.jsp?err=null

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度9月28日至10月5日24:00。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a) “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 “附加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附加信息包括: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专家组将对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报名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通过初审的参营名单。
报名学生可在2017年度10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到通知书》,学生需凭身份证及《报到通知书》报到。
2、测试
笔试科目分为数学基础、数学进阶、物理基础、物理进阶。学生在报名时需要在数学基础+数学进阶、物理进阶、数学基础+物理基础三种组合中选择一种。笔试通过后参加相应的面试,数学基础+数学进阶参加数学学科专业面试,物理进阶参加物理学科专业面试,数学基础+物理基础参加综合面试。
3、评奖
根据营员的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评定获奖营员。获奖营员将被推荐给学校招生办公室。
四、日程安排:
10月13日上午:学生报到
10月13日下午:笔试,数学基础或物理进阶
10月13日晚上:笔试,物理基础或数学进阶
10月14日全天:宣讲及参观活动
10月15日全天:学科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10月16日上午:颁奖仪式29高考网
五、附则:
本次“全国优秀中学生数理科学体验营”不收取参营费用,参营学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010)62770334,62782051
营务咨询:(010)62772984(数学系),62771260,62785772(物理系)
清华大学数学系 清华大学物理系
2017年度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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