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清华大学因坐落于北京西北郊的清华园而得名。
2、清华大学最初称“清华学堂”,是清政府设立的留美预备学校;翌年更名为“清华学校”。为尝试人才的本地培养,1925年设立大学部;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学校南迁长沙,与
北京大学、
南开大学联合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改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北京清华园原址。
3、清华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是C9联盟、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清华—剑桥—麻省理工学院低碳能源大学联盟成员,中管副部级建制。

【招飞专栏】清华大学2013年飞行员班招收32名飞行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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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将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32名飞行学员,培养专业为“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
报考考生首先要通过空军招飞资格检测,取得清华大学飞行员班报考资格,在高考(微博)志愿的“提前录取批次”栏,填报指定志愿。录取时,资格检测合格且填报指定志愿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参照清华统招生调档线执行。如出现志愿不足的情况,可在调档线最多下降60分录取。

清华飞行员班学生先在清华大学学习3年,后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清华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由空军支付,另外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费。学员第二学年结束时,空军接收为大学生飞行学员,享受空军飞行学员待遇。对完成本科教学要求并毕业的,清华大学、空军航空大学颁发双方具印的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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